今年4月25日,是李怀亮无罪释放7周年。李怀亮命运的改变,如果不是半月谈这个平台,也许不知还要晚多少年。
《半月谈》即将迎来40岁生日。我年大学毕业到新华社河南分社工作,年在《半月谈》发了第一篇稿子,从此结缘,至今已25年。25年来,我职业生涯中的不少诚意之作都是在《半月谈》首发的,几乎每篇稿子后面,都有一个敬业的编辑,都有一串助力记者成长的故事。其中有一篇,我至今难以忘怀。
年,《半月谈内部版》第6期曾刊发我一篇报道,题目是《“死刑保证书”保证了什么?——河南新版“赵作海案”考问维稳之惑》。这是一篇我在所有媒体记者中率先采访并连续追踪的独家报道,且涉及“强奸”“故意杀人”“刑讯逼供”“上访”“维稳”“超期羁押”等诸多令新闻编辑望而却步的敏感词,《半月谈内部版》不但发了,还做了连续报道,并最终使被超期羁押10多年的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李怀亮重获自由。
年8月2日晚,河南叶县湾李村女孩郭霞(未成年人,化名)在村北沙河堤上摸“爬叉”(知了的幼虫,可以卖钱)时遇害,并被抛尸入河。在排查时,同村村民李怀亮因当晚也在现场附近摸过“爬叉”而被公安机关带走,随后被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刑事拘留。此后,李怀亮案历经七次审理三次判决,均因证据不足被撤销。李怀亮也一直被羁押在看守所,超过10年。
在此期间,被害人和被告人两个家庭,一个为了讨说法,一个为了求清白,在上访路上苦苦奔波,双双陷入10多年的苦难深渊。公检法三家机关,苦于“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”,但又碍于缠诉缠访者的过激行为而对悬案打起了太极。作为该案主审法院的平顶山中院,为了阻止被害人父母上访,甚至不惜触碰司法公正的底线,与被害人父母签订了荒唐的“死刑保证书”,答应被害人父母只要不上访,尽量判被告人死刑。
这一案件因涉及诸多敏感点,成了省市县相关领导都知道、却没人敢拍板的“烫手山芋”,媒体记者也大都不愿涉足此案。年,我从一位朋友处获悉这一线索后,觉得这个案件很有解剖价值,就突破种种困难前去采访,并通过内部渠道向高层反映了此事,引起了高层重视,要求限期解决。但,不知当地采取了什么“妙招”应对,案件不久后又石沉大海。
为了这起案件,双方家人多年上访,家庭支离破碎。当地几任县委书记提起此事就头疼,政法委也协调了多次,却一直没人敢拍板。在有关部门为此召开的内部协调会上,各部门负责人曾反复考虑此案判无罪的后果。其中一位负责人曾明确表示:“如果现在判无罪,不可预料的结果(受害人亲属上访或发生极端情况)可能马上发生,如果退回去,可以延缓,或者避免结果发生”。既不敢放,又不能判,严重的超期羁押,更给当事人及家属带来难以估量的痛苦。
再三思考后,我认为,这是一个“牺牲法治换稳定”的典型错案,如果能够公开报道,不仅有利于推动案件解决,而且可以提高大家的法治意识。抱着这一想法,我找到了老朋友、半月谈内部版主编周清印老师。周老师对我想公开报道此事的想法非常赞同,他说,公开报道可以引起社会上更多人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