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癜风会遗传吗论佛教因果法则的逻辑解析—中华励志
“因果律”(Causality或Causal
principle)并不是佛家所单独具有,在西方哲学或科学(包括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及人文科学)里面,就常常会提到或讨论“因果律”的各项理则。因为凡是一个“现象”的产生,必有形成此一“现象”的原因在先,然后才会产生此一“现象”的结果。“因”与“果”二者的关系,极为密切,由于有前“因”才会生出后“果”,后“果”必可追溯前“因”,循环不已,相因而生,相辅而成,互为因果,递嬗变迁,先后连续,关系承接,纵横交错,如此便形成宇宙的理,使得世间的万事万物都无法超脱它的思想领域。倘若我们对于这些自然法则都能具有很深切的了解,那么在日常生活里面,不论是遇到任何遭遇,都能任运自在,随缘处之泰然,也就不会有大惊小怪之感,所谓“事有必至,理有固然”是也。
在佛学的领域中,“因果律”可以说是佛法的中心课题之一。只不过佛法里面的“因果律”特别著重于伦理道德的关系上。(1)佛家鼓励人要种善“因”,可以得善“果”。使人有不怕死的念头,如果你今生遭受到苦难,或许是你前生曾经种下恶“因”所致。换句话说,为了求得来生能获得善“果”,那么你今生非种善“因”不可。利用这种观念的互相推演,对于促进善良风气的养成以及社会的安定,至关重要。最主要的是因为佛法强调人类思想行为所产生的业力(Karma),张澄基教授在“佛学今诠”业力论中说:
业力者,即控制一切自然界和道德界现象之因果律也。(2)
所谓有此因必有此果,它已经成为佛学思想的基础,而且可以贯通“过去”、“现在”、“未来”,形成所谓“三世因果论”,勉励人改过迁善,努力造善“因”,以期获得善“果”而脱离轮回的生死苦海。(3)达到涅槃解脱的境界。
在大般涅槃经陈如品说:
众生从业而有果报,如是果报则有三种:一者现报;二者生报;三者后报。(4)
而它的另一段又说:
我佛法中或有从因知果,或有从果知因,我佛法中有过去业有现在业。(5)
从这二段经文中可以得知,佛教为何要强调善恶之报,如影随形,三世因果,循环不失的道理。又譬如“诸恶莫作,众善奉行,自净其心,诸佛所教”(6),这也是佛教启示“因果律”的结论,所以在在处处都在勉人为善去恶,消除染业,彰显净业。所谓“果地觉为因地心”,华严经中强调因赅果海,果彻因圆;并有所谓因地不真,果招迂曲的说法。因此,三世因果的说法,可说是佛教修己度众的理论根据,含有甚深的妙谛,岂可以迷信(super-stition)视之?
然而究竟何者为“因”?何者为“果”?“因”与“果”间到底具有何种关系?这是本文所要探讨的主要内容,笔者将从分析哲学之观点著手,俾能从中寻出佛家因果法则的理论根据,或许将会有助于某些人对佛教所产生不必要的误解。二、因果关联的认识
何谓“原因”(Cause)?任何人只要想探讨因果法则时,他就必须从此开始。也就是说,当我们遇到某些问题时,就必须先由所产生的事件起因去探讨,或者是看它的完成部分去求取,所谓追因溯果,是也。从这里面我们可以假设,那些被产生或被完成的事件视之为“结果”(Effect简称E),而导致E发生的因素称为“原因”(Cause简称C)。由于有C,所以才产生E,那么C与E之间就存在著因果关联的关系。但是有关因果关联的问题必须含有下列三种条件之一。譬如:
(1)充足又必要条件(sufficient-necessarycondition)。
(2)充足条件(sufficient
condition)。
(3)必要条件(necessary
condition)。
即当这些条件具足时,C与E之间才会有因果法则可言。
当C发生时,就某种程度而言,E“必须”发生,这即指C与E之间的“必然关联”(necessary
connection)。提到“必须”(must),有几个概念需要如下说